
来自粉丝朋友的案例,货代把工厂给告了,理由:青岛货代帮工厂出口了83个柜子,并垫付了海运费,现在工厂欠自己24个柜子海运费共计200万没付。工厂说:哎呀你还还好意思找我要钱,来大家评评理,我让货代把货从中国经斯里兰卡转运至美国,“门到门”服务。这个货代在美国清关的时候,向海关错误披露货物原产国为中国,导致其中24个集装箱货物需要加收187.25%反倾销税而未能清关,24条柜啊,这运费我不付。同时,我保留向货代集装箱滞港费及弃柜损失的诉讼权利。法院认为:1、24个集装箱未能清关的直接原因为美国海关对原产地为中国的货加征高额反倾销税,但美国海关对其反倾销行为是否货代错误报关引起尚无证据。而且,无论货代是否存在过失,是否存在报关时将原产地斯里兰卡填报成中国,均无法改变因货物的真实原产地本身原因造成当前局面的可能性。2、一共走了83条柜,既有顺利清关的,也有清关受阻的,无法认定24个集装箱清关受阻是货代的过错。也无证据表明缴纳反倾销税或避免反倾销税是货代的义务。3、工厂出具过保函,载明:工厂委托货代由中国至斯里兰卡再转口到美国的一系列货运清关业务,如因当地海关政策导向原因导致货物无法清关,造成的损失费用以及法律责任皆由工厂承担,与货代无关。据此法院最后判决:工厂应支付货代海运费200万。说到这里不妨延申一下。你往澳洲出口两头大熊猫,你说这玩意是印度抓到野生的,有出生证。你觉得澳洲海关会信不?傻子都知道大熊猫只有中国产。出口产品也同理,美国海关不是傻子,在怀疑产地有问题的情况下,就不单单是看那一张原产证的纸。海关有权往前溯源好几年,要求你提供:原材料供应来源和发票、工厂的各种证件等等等等文件。转口是门生意,而且是有点门槛和技术难度的生意,要只是倒个柜贴个标、出个原产地证那就太儿戏了。卖家是可以尝试一下,因为利润足够大。但也要充分评估其中风险,稳赚不赔的那不叫生意,是诈骗。